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南宁市律师事务所 2017年度考核实地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18-04-15     阅读:2,173次

各县区司法局、各律师事务所:

根据《关于开展南宁市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南司通〔2018〕45号),南宁市司法局、各县区司法局、南宁市律师协会成立考核工作组,对我市各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实地检查考核时间

实地检查时间:4月15日-4月24日,具体实地检查时间考核组通知为准。

二、实地考核工作组成员

 韦玉  市司法局党组成员、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

张加兵  市司法局副调研员

   市律师协会会长

   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

黄家荣  市律师协会秘书长

副组长:韦晓林  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副科长

   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副科长

潘雪菱  武鸣区司法局副局长

黄昌锐  横县司法局党组专职副书记

廖靖群  宾阳县司法局副局长

覃俊猛  上林县司法局副局长

   马山县司法局副局长

李丽红  隆安县司法局副局长

 员:石登崇、李桂玲、陆庆标、陆仲坤、林林

联络员:彭祯、陆光雷、王晟、方思人、黄林芬

三、实地检查方式及内容

考核工作组在各律师事务所听取汇报,调阅案卷,查看档案资料、学习记录等,对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情况;律师事务所对聘用律师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(实习人员)管理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获得表彰及被投诉处理的情况(含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档案管理情况);律师党建工作开展情况;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、村(社区)法律顾问情况;律师事务所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;律师事务所案件管理情况(含统一接受委托、统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、统一收取委托人支付的费用、统一保管和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、财务票据、业务档案管理等情况);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参加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考核。每个律师事务所现场抽查不少于6个案件的统一收结案、统一收费情况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 考核工作组的实地检查考核,将提前一天通知律师事务所及主管的县(区)司法局。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南司通〔2018〕45号通知的要求做好迎检准备,届时由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向考核工作组汇报律师事务所管理情况。

2.对年度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,将依照《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》对律师事务所进行整改。对于整改后依然存在《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》第十四条情形的律师事务所,评定为“不合格”并予以停业整顿处罚。

附件:1.南宁市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实地检查考核名单

  2.南宁市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实地检查考核表

 南宁市司法局   南宁市律师协会

2018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