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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—2019年度南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南宁市优秀律师报名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0-09-29     阅读:4,461次

各律师事务所,法律援助中心,公职、公司律师执业机构:

为树立典型、表彰先进,引导律师事务所向规范化、规模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方向发展,不断提高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、业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,南宁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2016—2019年度南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南宁市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活动(以下简称“双优”评选),现将有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条件

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基本

1.政治立场坚定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要思想为指导,引导本所律师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、拥护社会主义法治。加强本所党的建设工作,党建工作对律师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充分体现。

2.工作业绩突出。2016年1月1日以前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连续执业4年以上,依法开展律师业务,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。主动服务大局,积极为“一带一路”等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任务提供法律服务;自觉服务为民,组织、支持本所律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,参与公益法律服务,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中作出积极贡献。

3.管理严格规范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,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齐全,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,有效管理和监督本所律师,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依法诚信规范公正执业,在本市律师界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。2016年至今,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无有效投诉记录,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,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,所内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。

4.积极履行会员义务。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,较好地完成司法行政机关、律师协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。

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不参加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的评选。

(二)优秀律师的基本条件

1.政治素质过硬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要思想为指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、拥护社会主义法治,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。

2.工作业绩突出。2016年1月1日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在广西连续执业4年以上,热爱律师职业,依法履行辩护、代理职责。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,勤勉履行律师责任,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,在服务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能够挺身而出,作出积极贡献。

3.执业操守优异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带头依法诚信规范公正执业,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,认真履行律师社会责任,积极参与公益事业,在本市律师界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,能够发挥表率作用。2016年至今,无有效投诉记录,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、党纪处分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,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。

4.积极履行会员义务。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,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机关、律师协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拟评选表彰南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30家、南宁市优秀律师80名,最终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。

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可申报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按照“双优”评选的标准和要求,由律师执业机构统一向南宁市律师协会申报。曾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、全国优秀律师,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、广西优秀律师、南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、南宁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,仍可参加本次“双优”评选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各律师执业机构于2020年10月10日(星期六)18时前将2016-2019年度南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、南宁市优秀律师汇总表、推荐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。

纸质版报送地址: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5号南宁市司法局11楼1108号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,收件人:卢慧,联系电话:18077126648

电子版报送: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:nnlx0771@163.com,邮件请注明:律师事务所名称+市律协双优报名


附件1.2016-2019年度南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、南宁市优秀律师推荐名单汇总表

2.2016-2019年度南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推荐表

3.2016-2019年度南宁市优秀律师推荐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南宁市律师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9月29日